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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安市解放路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

编辑日期:2015-8-30  作者/编辑:高绪圣  阅读次数: 次  [关 闭]

为了贯彻国家、省、市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精神,进一步在校园内做好推广普通话、推行规范汉字工作,切实发挥“学校是纯洁祖国语言文字的坚强阵地”的作用,净化校园语言文字环境,使全体师生能自觉讲普通话、写规范字、做文明人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,提升学校办学品位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

 长:周宗豪

副组长:张正好、程华权、邱 燕、李云梅

      员:翁绍明、王成怡、许贵华、韩晓红、陈德山、王 艳、

刘国荣、霍绍芬、杨林林、杨庆喜

二、领导小组工作职责

1全面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、指导、宣传工作,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;

2、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达标评估规划,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;

3、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奖惩办法,并负责考核、评估。做好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评比表彰,确保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专项资金

4、协调各部门职责,共同做好语言文字达标工作;监督、检查、评估相关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;

5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,及时研究和解决语言文字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。

三、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

1、领导小组下面设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执行小组,组长由邱燕兼任,会同语文年级组、各班推普小组共同组成一个执行机构,按照学校整体工作计划,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展,并做好记录和有关材料的收集工作。

2、工作流程如下:领导小组组长(周宗豪)——执行组长(邱燕)——语文学科组长(韩晓红)——各年级语文组长(王成怡、霍绍芬、杨林林、杨庆喜、许贵华、刘国荣)——各班级语文老师——各班推普小组

三、工作小组成员工作职责

1、做好校园文化墙、文化展板、班级墙报等环境的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;

2、在各类教学常规资料及作业批改中正确使用语言文字,并随时整改;

3、注重在教学中正确使用普通话,并注重对学生进行普通话的规范训练;

4、在语言文字推广和实践活动中主动参与,认真指导。

 

解放路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领导小组

2015825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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